《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最近开启新书《乡土中国》,第一次读费孝通先生的书,感觉收获很大,看了下豆瓣的评分,大家也都给了很高的分数。这本书其实是我买其他书的时候搭售的,没想到捡到宝了,开心。

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的文化是建立在农耕之上的。农耕文明的特点是单元内非常熟悉,但单元和单元之间却老死不相往来。单元内熟悉带来的结果就是无形的契约精神,就像温州的商人和莆田的商人那样,依靠着家族式的团建来获得商业上的成功。但这些依赖熟悉来建立的信用正在因为城市化而瓦解,这也是现代文明的特点,通过钢铁丛林把人变成机器,陌生人间的协作更依赖契约和法律。费先生还论述了文字下乡,可能在他那个年代,文盲率比较高,学者们都呼吁要文字下乡,提高全体民众的识字率。但费先生的观点是,乡下文盲率高的原因是因为用不上,因为文字交流有自己的弊端,就是信息传达的不完备,许多话在不同的情境下表达是不同的意思。另外,文字传达也像个筛子一样,让人们的表达变得趋同,这不利于一些细腻情感的书法,在熟人社会里,一个眼神可能就传达了意思,但文字却不行。

费先生论述了中国人的“私”,各家都是各扫门前雪,什么事情一旦沾上公家,就会成为被薅羊毛的对象。这些现象在今天的中国依旧存在,费先生的解释是,中国人的人际关系都是围绕着“己”发生的,而且非常模糊,范围可大可小。一般来说,人际的范围和家族实力成正比,小家小户的人际范围可能就是熟悉的两三户邻居,大户人家的人际范围则可以覆盖整个村落。红楼梦的大观园里,住满了各种亲戚,可见一斑。正是这种以“己”为中心的人际范式,造成了中国人的“私”。儒家思想主张“克己”,就是说要做好自己,然后再推己及人,也是以己为中心的体现。先要格物致知然后诚意正心,之后才是齐家治国平天下。也就是先把内环建设好,再去考虑外环的事。这种传统下,牺牲国的利益来保全家的利益,牺牲家的利益来保全己的利益都是正当的。在外界看来牺牲国的利益是自私的表现,但在家族成员看来,这是一种公的表现,视角不同罢了。

费先生还论述了中国家族的特点,挺有意思。整体的思路是延续了之前论述的中国人以己为中心的传统,也就是费先生所说的“差序格局”。因为有了差序格局,所以人和人的关系都是私人关系。比如君臣、夫妻,都是以己为中心的个人关系。但中国并非没有群体,只是中国的群体也是依托于私人关系展开的。费先生详细论述的群体是家族,家族是以男性为主体通过血缘联系在一起的群体,因为中国是以父姓冠名,所以也叫氏族。中国的家族不像国外那样,只是负责生育下一代,即生下孩子后把他们抚养到成熟,孩子们就脱离家族单独成为一个家庭了。中国的氏族除了承担生育职能外,还有搞事业的职能,比如修建房屋、耕种、饲养牲畜等。氏族搞的事业越大,需要的人就越多,家族关系也就越复杂,所谓名门望族就是如此。中国南方广东、福建,今天也还有着许多大姓家族。氏族搞事业的特性带来了与国外家庭不同的相处风格,与国外夫妻间浪漫恩爱不同,中国的氏族更强调纪律性,三纲五常等是用来约束氏族中每个人的条款,因为只有纪律性才能保证效率,让事业可以顺利推进。所以中国的农村社会里,夫妻间的关系更像是同事,每天早晨丈夫出门种地、拉货,妻子在家做饭洗衣,各司其职,互不打扰。丈夫不愿待在家里,因为“没啥话好说”,更愿意和其他的男性邻里聊天,吹牛。女人们也一样,和其他家的媳妇聊个家长里短,也不愿跟自己的男人互诉衷肠。古时候对性的隐晦和难以启齿,也跟这样的环境有关。
费先生谈到了法制和人治,一般认为国外是法制,中国是人治,这是不准确的。费先生认为,中国的基层社会治理应该叫做礼制。礼是传统风俗及文化经过时间打磨后结出的精华,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礼貌,不是见朋友握手,见亲人拥抱的礼节。礼可以使很残酷的,比如商朝的人牲,比如古时候妇女的三从四德。为什么中国人奉礼,和我们是农耕文化息息相关,农耕文化把家庭牢牢的锁在田地上,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这种缺少流动的社会结构,让许多传统经验得以流传并通过时间传承下来。这些经过时间检验的经验成为人们解决问题的法宝,进而有了权威性,成为大家主动遵循的规范,也就是礼。正统儒家也特别强调礼,孔子说:“克己复礼。”费先生讲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他在中国南方生活时,一次出生不久的孩子哭闹不已,很是发愁。结果,邻居阿姨听了孩子的哭声后就判读出孩子是染上了当地特别常见的一种细菌,在牙龈上产生了白斑,用当地的一种草磨碎了和水后涂抹到白斑上就可以治愈。果然,用阿姨的方法两三天后,孩子的白斑就消了,哭闹也好了。这些知识就是通过一代代的人口口相传的,只要细菌不发生变异,这样的“金科玉律”就可以一直沿用下去,那这些“金科玉律”自然会得到人们的遵从,没人会追究为什么,因为结果就是最好的证明。礼和法的不同是,礼是大家主动遵从,因为遵从后能够获得生存的收益。法则是被动的约束,人们会想方设法的钻法的漏洞,因为法无禁忌便可行。如今,礼已经被法替换的差不多了,因为中国的乡土社会的结构已经被破坏殆尽了,现在的中国正在朝着法制化大步前行。

费先生论述了在礼制下的中国诉讼制度,其实不叫诉讼,应该叫讲理。诉讼是针对法律来的,乡土中国更多的是遵礼,一个人如果行为不端,违了礼数,那就会被社会排斥,自绝于群众。礼制和法制的不同是礼制是大家主动遵守的,所以社会中默认每个人都是懂得礼法的,如果有人不知礼,那就是他父亲的过失,“子不教,父之过。”如果遇到纠纷,有违礼数,那纠纷的双方都会直接被判定有罪,所以小时候看包青天电视剧,包拯一开堂就会直接说:“来人,把人犯张三带上来。”这个时候张三其实还没有经过审判呢,用现在的话说应该叫犯罪嫌疑人。但礼制社会下,违礼与否不需要细细的分辨,“青天大老爷一眼便知”。费先生讲了个故事,乡里有一家人,父亲和小儿子抽大烟,大儿子一次撞见了弟弟抽大烟,就把弟弟打了一顿,弟弟气不过,就污蔑说是父亲让他抽的,结果大儿子一气之下把父亲也骂了,结果父亲也打了大儿子,家里乱成了一锅粥,闹到乡里让有威望绅士前来“断案”。乡绅了解情况后,给出了“判罚”, 首先是小儿子不学无术,还染恶习抽大烟,该逐出村子。大儿子骂父亲是有为礼法,该罚。父亲则有不教之过,也该罚。于是三人各自领罚回家,纠纷就这样解决了。

费先生讲到了权力,这世上的权力分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的权力,是通过军队、警察等国家机器维持的有剥削性质的权力,另一种是自下而上的权力,是由于社会化分工导致的人无法自己独自生活在世上从而自觉让渡出来的权力,其实也可以说是义务,比如服从社区管理、服从组织安排等。这两种权力交叉在一起来管理整个世界。但乡土中国有着与这两种权力都不一样的第三种权力,费先生称作教化,也可以叫做家长式权力。还是之前讲述过的,中国乡土社会的礼制让社会中的每个各自都自觉地尊崇礼数。但人不是生出来就懂得礼数的,这就需要家庭的教化,这种教化就是一种权力。对于孩子来说,他们是不愿意让渡自己的权利的,所以这种教化不同于自下而上形成的权利;同时,对于父亲来说,对孩子的管理并不是处于剥削,并不想通过教化孩子获得收益,所以也不同于自上而下的权力。这种乡土社会特有的权力,是封建社会中基层管理的核心,正所谓皇权不下县,费先生称之为长老统治。

费先生讲血缘和地缘。所谓血缘就是通过生育联系在一起的关系,对于乡土中国来说,就是父子孙这样的纵向关系形成的家族关系。因为乡土社会的人员流动弱,所以血缘还承担了新陈代谢的作用。乡土社会主张稳定,一成不变,但地可以不变,人却会变老,为了最大化的保持稳定,人变老后就由这个人的后代来代替他,也就是父传子,子传孙。农民的儿子继续是农民,商人的儿子继续是商人,豪绅的儿子继续是豪绅。这种血缘传递的形式我也很熟悉,记得我奶奶退休后就把工作传给了我姑姑,所谓“接班”。不过这种通过血缘传承的关系会面临一个挑战,就是地有限,人越来越多,于是中国乡土社会会从粗耕逐渐转向精耕,以养活更多的人。但地的养分也是有限的,总有撑不住的时候,那多出来的人口就必须离开故土,去开辟新的“领地”,开辟新领地后的家族,因为血缘的关系,还是会认为自己是之前家族的延续。费先生举个例子,他的故乡是江苏吴江,不过早早就离开了故乡,在云南生活的8年中生下了女儿,女儿的籍贯也是苏州吴江。其实她的女儿都不知道吴江在哪,但还是需要在户口的籍贯上写上这个血缘认证的地址。这个意义上看,地缘只是血缘在地方上的投影。我和费先生的女儿很像,我户口本上的籍贯也是来自爷爷,我直到大学时才第一次回到籍贯所在地。地缘只是血缘的投影,所以乡土社会经常出现一些外来户,也叫边客。他们是从外地迁入到本地,因为他们没有与本地人的血缘关系,即使已经繁衍了两三代人,还是会被本地人视为外人。如果想要成为本地人,一般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拥有自己的土地,二是与本地人联姻,这样慢慢的建立起血缘关系,才能够摆脱外人的身份。不过,外地人也并非全是不好,他们还有着特殊的价值。乡土社会是个熟人社会,熟人间的交易讲究亲情,互通有无时要考虑人情。今天我欠你一份人情,明天还要还你。人情这个东西,不能欠的太多,否则一辈子都不能安心。于是,乡土社会产生了一种需求,非亲情性的交易。我想要个东西,你明码标价,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外来人很好的承担了这一角色,通过外来人的中转,乡土社会的商业也开始发展。费先生讲了个故事,一位老农每周都会前往10多里外的集市上去买货,可能是肉也可能是米,但其实他不用去那么远的地方,周围邻里交换一下就可以了。但老农还是选择远处的非亲情性的交易,因为人情的事情无法计算,负担太重了。商业的发展,让公平交易的模式也变得普遍,这对乡土社会的影响很大,对于熟人社会的亲情模式有强大的破坏力,人和人的关系逐渐从血缘关系变成了以契约为基础的地缘关系。到如今,血缘关系已经退化到了聚会和小帮小助的程度,亲兄弟也要明算账。
费先生提出了第四种权利,他称之为时势的权力,也可以叫做英雄权力。这种权力只能产生于巨变中的社会,像乡土社会那样发展缓慢的环境中,是没有时势权力产生的土壤的。所谓时势权力,就是当社会中原先积累的经验无法解决现实中的问题时,就会涌现出敢于解决问题的人或者组织,他们带领大家探索出新的解决方案,成为大家的“英雄”,从而获得相应的权力。时势权力不是横暴权力,因为不是出于剥削统治的目的而产生的;也不同于自下而上的共同让渡的权力,因为没有相对应的契约;也不同于长老权力,因为不存在教化,相反,时势权力对长老权力有着很大的影响,此消彼长。长老权力是建立在社会稳定发展,经验能够复用的基础上,当时势权力产生时,社会中的传统经验已经不足以解决新的问题了,这时候长老权力依仗的权威性已经没了,乱世中父子、君臣之类都不再是约束,唯有英雄是大家共同的精神寄托。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发展的速度大于了经验积累的速度,导致长老们的经验捉襟见肘后,漏了怯。这种矛盾显性化的结果就是社会革命,大概率会出现流血现象,当然也有特殊的。英国的大宪章革命是公认的和平革命,没有出现流血牺牲,那是因为英国的上策阶层的思想变化很快,能跟得上形式的变化而快速的接受。中国这方面就差很多,所以近代中国是通过暴力和流血才找到了自己的道路。乡土社会并不是完全静止的,也会有着缓慢的发展,但只要速度不快,长老们就可以通过对经验的注释来慢慢调整,也就可以继续维持自己的权威。有的时候,这种调整其实已经是180度大转弯了,但社会各界会维持表面的一致,只要面子不撕破,就可以继续维持下去。另外,费先生还论述了欲望和需求。所以欲望,是指人的意志,乡土社会人们生活的依据是欲望,是一种不会受外界影响的自发感受。费先生论述了一个挺有意思的现象,从宏观层面看,人类的行为方式是朝着生存和发展的方向去的,比如两性的结婚、生子,之后的教育等,但如果到了微观层面,如果问一堆夫妇说你们结婚是为了生孩子吗?得到的回答一定是否定的,结婚是因为两人相爱,孩子是没办法的结果。同样,如果我们列出人类生存需要的营养,维生素A、D、E等等,我们发现人类的饮食会把清单上的元素都覆盖到。但如果聚焦到单独的个人,每个人并不是为了集齐相应的影响而吃饭,相反,是因为喜欢吃苹果而吃苹果,喜欢吃面而吃面的,也就是依着自己的意愿而行。这种欲望驱动的生活冥冥中与人类的生存发展完美契合,难道是神在指引人类?费先生给出的解释是,乡土社会的依据欲望而生活的习惯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习得的,也就是不是生物性的,而是文化性的。经过漫长的经验积累,文化中沉淀出了最适合人类生存发展的习惯和风俗,通过教化变成了每个人的欲望,那些不适合人类生存的习惯已经在自然选择中被淘汰掉了。带了现代社会,社会的变化和发展变得非常快速,经验积累的速度已经跟不上社会的发展了,这时,就需要通过研究人类发展所需要的要素来指导人类生活,也就是通过研究营养清单来决定人类的食谱,这种指导原则费先生称之为需求。需求的背后是科学,也是现代社会的特征。从乡土社会的欲望到现在社会的需求,体现的是巨大的社会变革。

后记中费先生记录了自己的求学经历,从对社会学的入门到后来形成自己的学术风格,讲的很真诚。比较震撼我的是,费先生在和自己的妻子去广西调研的过程中,不慎遇险,妻子独自去寻求帮助,结果溺水而亡。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走出拉的,讲的过程非常的平静,但我感觉非常难过。值得反复品味的内容不多,就不额外记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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